從希伯崙投資數位學習內容得獎談起

指導方法、學習和知識原本就是一門非常複雜的科學,而在規劃嶄新的數位學習時,在“學習”(Learning)前面加入“e-”更增添了另一層面之複雜和困難度。數位學習是指“教學內容和指導方法的組合,利用各媒體元素,如字文和圖形透過電腦的遞送,試途建立一個轉移知識學問和技能的工作,達到個人的學習目標或組織的要求”。觀看了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網站所播放的「希伯崙數位學習」片斷影片後,心情憂喜參半,憂的是國內已投入相當多之人力和金錢,然希伯崙的投資案仍未能掌握數位學習之「精髓」,喜的是各學術界還有研發之空間,尤其是我們的資訊傳播學系。也或許因為片子太短,沒有了解全部案子的整體內容,才會有以上之擔憂,因為筆者深信,能得獎的希伯崙應該不至於陷入「數位學習之迷失」。

自從政府推動數位學習政策以來,從政府單位到學術單位,乃至產業界,無不宣起一陣風波,政府單位無不絞盡腦汁爭取國家研究經費,開發自已所謂之數位學習(so-call eLearning)平台,學術界當然也不落人後的推出成立各種研究議題,更多產業界也想從中找尋商機,或撈一些研發經費。因此許多沒有內容之所謂數位學習平台(so-call eLearning Platform)一一誕生,產業界不斷和國外購買或代理數位學習平台系統,並加於修改轉賣給各學術單位。各學校也為了提昇所謂數位教學課程(so-call eLearning Contents)的量,紛紛採取快速產生各種數位學習內容。學術界的各項研究也因此朝向,平台研發、快速簡易產生數位內容、和各種傳輸技術上作重點研發。然而幾年下來成效並未呈現,這些所謂的數位學習成果並未帶來任何學習之成效!卻只淪為你有我也要有,甚至不知為何要有的追趕潮流。

從各界推動研發和建構之各種數位學習分析,國內的數位學習內容可以分為下列幾種。第一種以錄影方式,把上個內容錄製,再利用streaming方式在網路上播放。筆者經實驗有80%的同學在播放15分鐘後就進入夢鄉;第二種是老師上課之電腦畫面和聲音全都錄,在經處理和包裝,在網路上瀏覽。基本上和第一種結果相似,在沒有老師的督促下,83%同學在瀏覽15分鐘後就進入夢鄉;第三種是以故事腳本呈現,類似觀賞電影方式學習,雖然增添了許多有趣的故事,但它還是無法達到「教」和「學」的互動,無法達到應材適教,因程度而有差異之教學;第四種教學採用多媒體互動腳本方式的內容來呈現教學,其大部份利用flash或Authorsware來製作內容。這類內容雖達成部分互動之功能,但因製作成本高,要製作有應材適教,因程度而有差異之教學內容,實施上有所困難。前三者已證實效果不佳,後者如加入應材適教,因程度而有差異之教學互動,或許可以和國外一較長短。

從那簡短之影片,希伯崙的數位學習內容應屬於第三類和第四類,其成效雖未能達到真正的成效,但投資成本(因屬3D動畫)卻不小,長期而言難和其他國外競爭。它陷入了技術和動畫與視覺的迷失,遺忘了互動和診斷的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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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國內常見的數位學習平台多半從哪些廠商購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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