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把數位行銷和電子商務、網路拍賣、或網路上進行交易同等化,其實數位行銷是應允新經濟及新媒體時代,所推展出嶄新經營行銷之觀念及方法,且日新月異,每天都有層出不窮的方法和策略,徹底改變了整個行銷的遊戲規則。又因各種技術和新工具的推出,有許多數位行銷的議題和問題,等待各專家解決。 傳統行銷(marketing)的策劃注重在4P’s策略── 產品策略 (Product)、 價格策略 (Price)、 促銷策略 (Promotion)和 產品定位策略 (Positioning)。數位行銷因可量化性(accountable)提高而增加三個特殊的策略(extra 3 P's),這些策略在傳統行銷時代是無法呈現的,其中包括 個人化策略 (Personalization)、 程序化策略 (Processes)和 驗證回饋策略 (Proof) [1] 舉一個簡單行銷手法為例──「廣告」,傳統廣告只負責把四個概念傳達給民眾,如產品的各種特點;定價之走向和定位;最作出一個自認或和業者共同滿意的手法,對大眾播放,達到傳遞訊息之目標而結束任務,也就可以向業者收取廣告費。然而在數位行銷手法上,和傳統廣告有著截然不同的方法,除了必須擁有傳統廣告之元素外,必須先針特定對本產品有購買或有能力購買的對象事先了解(Personalization),進而利用特定之網路程序(Process)如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, strategic link development, email marketing,….etc [2] 等進行銷手法,最後透過特定方法統計有效率(透過廣告購買產品之百分比)向產品業者收取費用。因此有許多傳統廣告業者都停留在產品之「推廣」,而不願更踏出一步作「銷售」(sale)或「通路」(channel),而未來行銷(marketing)或廣告必須兼任通路之任務,並按「銷售量」收取廣告費。這個時代已離開我們不遠,各相關產業如果不從事這方面之研究進行策劃,將會面臨生存的挑戰。 數位行銷經營不是只為客戶建立網站,部落格或拍廣告片,這些只是行銷中之一個策略──Process,它必須是從「認識有效客戶」(identify your target audience)開始;「設定目標」(set your objectives),其包括銷售數或預定影響數量;決定「...